| 约好租房3年,但房客不到半年就走了,还欠下电话费等1000多元。今天,家住开发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,她非常后悔签订租房合同时没有收押金。
今年7月1日,刘女士把自己的一处门头房租给一男子,当时双方约好租期3年,房租半年一交。谁知,12月28日,她去催要下半年的房租时,却发现房客偷偷关门走了。可气的是,房客还欠下12月的电话费500多元、电费250多元、水费300多元,共1000多元。更让她后悔的是,出租房屋时,她没收房客的押金。
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,这种事并不少见,尤其是在租房期限的最后一个月,有的房客甚至把房东的电器和家具搬走。因无法找到房客,房东往往只能吃哑巴亏。
(编辑:mfz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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